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受到了營改增的極大考驗,投入扣除是個大問題。如何獲得盡可能多的投入抵扣,必然與中小建筑企業的稅率有關。
建筑業進項稅抵扣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無法獲得可抵扣增值稅發票。一般來說,建設項目財務避稅成本比較長,產能大,在項目區比較常見,建材品種非常豐富。而且很多建材都是石頭做的,有些項目往往在區域內有壟斷管理。這些供應商很多都是以零敲碎打的方式謀生納稅,甚至不能發行有權利的債券。同時,在工程項目中,施工單位向中小型施工企業提供材料和動力系統,以抵消工程款,而采購的原始發票屬于施工單位。因此,中小建筑企業很難獲得有效的可抵扣增值稅發票;
二是投入扣除嚴重不足。比如產品鋼筋混凝土可以按簡單必要繳納,3%的抵扣率嚴重不足,進口和銷售稅差別很大;
第三,專用發票抵扣不是第一次了?!对鲋刀惙ā访鞔_規定,以票證形式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80天。在建筑行業,由于建設項目單位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相互拖欠的問題,無法掌握貸款的結算期限,難以第一時間取得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
第四,命名不完全一致,不能扣分。比如建筑業長期存在國家管理,很多建筑業務由中小建筑企業的子公司承擔或實施,電子設備和材料由子公司單獨采購,中小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與事業單位的命名不完全一致,導致建筑業子公司取得的專用發票無法抵扣;
第五,人工成本,
投資
由此產生的貸款等。不能從進項稅中扣除。在建設項目財務避稅項目的生產成本構成中,人工成本占整個項目生產成本的20%-30%,而建筑業的資金和手續費是用資本出資的
投資
發生的貸款、投資咨詢費、利息、咨詢費等費用不能抵扣。這些都會對中小企業的稅率產生負面影響。
鑒于上述情況,中小企業必須建立
增值稅
取得和抵扣專用發票的價值,盡可能有權在第一時間有效取得和抵扣投入,提高抵扣率。要加強上游管控,從物資采購項目入手,盡量選擇一定的信譽,盡可能提供
增值稅
專用發票,信譽好的供應商。對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擬由乙方、總包單位和供應商三方簽訂協議,由供應商向總包方提供可抵扣進項稅發票,總包方向乙方開具一定金額的發票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一部分,從而大幅提高中小企業財務避稅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