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家研究所
金融事務
我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國家研究院、
金融事務
本局2017年第54號新聞稿,以下簡稱《年度納稅申報表(2017年版甲類)》:適用于2017年當年及次年
中小企業所得稅
納稅申報的結算和支付。為了便于準確理解和申報納稅,商務部所得稅司對修訂過程的歷史背景、標準和細節進行了權威性的詳細說明。邊肖將陸續為大家匯編和分發相關細節,所以我們必須停止關注。立即發布:
職工工資支出和捐贈支出
稅務變更表
(8)在《職工工資支出及納稅變動明細表》(A105050)中,增加了“具體金額”第二欄,解決了職工工資支出賬戶中記錄的金額與發生的具體金額可能存在差異的問題。并改變比賽的計算規則,如何合理避稅以及邏輯關系。
(9)《捐贈支出和稅收變化表》(A105070)以中華民國為基礎
中小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集資法》明確規定這種形式是新設計的。根據“非公益捐贈”、“從定額中扣除的公益捐贈”、“從定額中扣除的公益捐贈”的實物屬性,設置填寫項目,綜合反映捐贈支出和納稅變化,以及如何合理避稅轉移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