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是一家地方鐵路運輸企業,近期多次組織鐵路運力,為部分地區大批量運送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醫用防護服、隔離服、消毒機等重點醫療防控物資。請問,我公司取得的這些運輸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稅?我們公司是一家地方鐵路運輸企業。近期,我們多次組織鐵路運力,在部分地區大批量運輸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醫用防護服、隔離服、消毒器等重點醫療防控物資。請問我公司取得的運輸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嗎?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0年第8號公告,以下簡稱第8號公告)第三條規定,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關鍵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因此,如果你公司交付的貨物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根據8號公告的規定,相應的鐵路運輸服務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