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有什么要求?在變更股東時,公司不僅按要求填寫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書,還有其他一些要求。快樂財稅會給你一一詳細解答。
1.填寫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書【/br/
注:
①以上項目如涉及變更,變更前后的內容應填寫完整,未變更的項目可不填寫。
②本表未列明的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或申請備案,請填寫“其他事項”欄。
(3)如果這一頁不夠,可以復印后重新填寫。
2.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有什么要求
(一)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份的,可以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無需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
(二)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還應當提交:
(一)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明;
注:一般為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或法人證書復印件。如有其他形式,請參考《投資許可和風險提示通用指南》中“如何準備投資者(股東)資格文件”的詳細說明。
2 .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
注: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需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
涉及對外國有產權轉讓的,按屬地政府國有產權相關規定,提交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特別提示:
(1)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股東將其部分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按公司章程辦理。
3 .公司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答復的,提交被轉讓股東就轉讓事項向其他股東發出的書面通知的,不得提交股東會決議和決定
4 .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裁定股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以及股東會決議、決定(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
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轉讓國有資產相關股權的,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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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東名稱變更(姓名):
(一)股東姓名或者名稱變更證明;
(2)股東更名后新增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