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限公司注銷材料有哪些?公司解散,依法應當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成員和負責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章程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外商投資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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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時,應提交以下文件(北京有限公司注銷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判決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撤銷公司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外商投資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審批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1.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2.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的,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3.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注銷登記后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