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材料在北京市通州區。公司在通州區合并時,應當依法向通州區相應主管部門提交公司合并材料,完成北京市通州區公司合并;
北京市通州區公司注銷材料
(一)注意事項
1.因合并解散的公司不進行清算的,可以不提交清算報告辦理注銷登記,但合并協議中載明公司解散需要先行清算的除外。
2.新設立公司的經營范圍或者存續公司新增加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登記的,應當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登記,并憑有關部門的許可文件和證明辦理登記。
3.因合并解散的公司持有其他企業股份(出資額)的,應當在合并協議中載明其他股份(出資額)的處置方案。處置方案中載明以股權轉讓或者減資方式退出的,股權(出資)所在企業的股東(合伙人)應當在公司合并前轉讓股權(出資)或者變更注冊資本;處置方案中載明股權(出資額)屬于存續或新設公司的,股權(出資額)所在企業的股東(合伙人)可以在公司合并后變更登記。
4.公告發布后45日內,申請人可以申請企業注銷、設立或者變更登記。
5.公司辦理合并登記時,可以同時辦理其他登記事項的變更,但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相應的變更登記材料。
(二)公司合并登記應提交的文件和證明
1.公司因合并申請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除提交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有關要求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合并各方公司通過合并協議通過的決議或決定,注意:
(一)有限責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
②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會會議記錄;
(四)國有獨資公司向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交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2.合并各方簽訂的合并協議應當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稱、合并形式、被合并公司的名稱、被合并公司的注冊資本、合并各方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公司分支機構的解散、持有其他公司股權的處置、簽訂日期和地點以及其他需要合并各方約定的事項。
3.以報紙公告方式報送出版的報紙樣本,合并公告應當包括合并各方的名稱、合并形式、合并前后各公司的注冊資本。
4.合并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債務償還或債務擔保的說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或者因合并新設公司或者存續公司新增加經營范圍的,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復印件,應當依法報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登記。
7.政府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公司因合并登記設立或者變更的,提交說明合并情況的解散公司注銷證明復印件。
8.政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公司因合并解散而持有股權的企業辦理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和證明
1.根據合并協議,被解散公司注銷后持有的其他企業股權(出資額)屬于新設立或存續公司的,被投資企業在申請變更登記時,除提交有限責任公司、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合伙企業提交的文件、證明外,還應提交以下文件、證明。
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
2.合并協議原件
3.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說明合并情況的解散公司注銷證明[注銷證明復印件],新設立或存續公司的設立或變更證明[變更證明復印件]。
4.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5.政府部門出具的被合并或新設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批準的,提交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的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7.政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已取得營業執照紙質版的,應當交回營業執照正、副本。
(四)因合并解散的公司申請分支機構變更登記應提交的文件和證明。
1.分公司屬于解散、注銷后新設立或者存續的公司的,公司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
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分公司備案申請書),具體填寫要求見表中備注
2.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的合并協議復印件
3.新設立或存續公司的章程復印件應加蓋公司公章
4.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一)說明合并情況的解散公司注銷證明;
(二)新設或存續公司的設立或變更證明。
5.政府部門出具的因合并而新設立或存續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要求批準的,提交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的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的復印件
7.分公司的營業執照由政府部門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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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區公司合并流程
一是1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
文件、證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1)可以當場驗收或者當場補正符合驗收條件的,直接進入驗收步驟,當場出具驗收通知書;
(2)根據一次性告知通知書的內容,符合受理條件后將發出受理通知書。
二、審查決定,1個工作日。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文件、證件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主要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的證明文件,任職、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文件;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經審查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申請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條件和標準,經審查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
三、認證和服務認證1個工作日
頒發的證書:
1.營業執照
2.營業執照復印件
送貨方式:窗口取貨或郵寄
北京市通州區公司合并處理地點:
工作日上午09:00-12:00和下午13:30-17:30
辦理地點:通州區行政服務中心;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濱暉北二街5號一樓綜合窗口
完成時限:4個工作日,新設企業3個工作日,其他事項4個工作日。
處理過程:
1.現場詢問:通州區行政服務中心;北京市通州區永順鎮濱暉北二街5號一樓綜合窗口。
2.網上報名進度查詢地址:http://wsdj.baic.gov.cn/.手機用戶可通過http://wsdj.baic.gov.cn掃描二維碼下載客戶端查看網上報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