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公司類型有哪些?公司的類型決定了公司的性質。不同類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性質。我們今天來談談常見的公司類型。
公司的主要類別有:合資公司、獨資公司、國有公司、私營公司、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
公司登記類型和公司登記分類
首先,根據股東對公司的不同責任,公司可以分為五類:
1.無限公司:無論出資多少,所有股東都必須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股份公司:由無限股東和有限股東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資本均分為等額股份,所有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公司: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組成的公司。這種劃分方法是公司最基本的劃分方法。
二、根據公司在管轄和管轄關系中的地位,可以分為總公司和分公司。
總公司,又稱我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管轄公司所有機構的總公司。總公司通常設立在分公司之前,在公司內部管轄體系中處于主導和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受我公司管轄,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該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不具有獨立地位,但其設立程序簡單。我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第三,根據公司的信用基礎不同,以股東個人信用而非公司資本數額為經營活動基礎的公司稱為聯合公司,如無限公司;公司基于公司資本規模的經營活動稱為股份公司,如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股份公司;一個公司的成立和運營既依賴于股東的個人信用,也依賴于公司的資本規模,如合資公司。
四、根據公司國籍的不同,可以分為國內公司、國外公司和跨國公司。
五、根據公司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的不同地位,可以將其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根據協議,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量股份或者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是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是否參與子公司的業務經營。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或根據協議由另一家公司實際控制和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的全部財產,擁有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決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應由母公司決定。我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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