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記事項有哪些?公司的登記事項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公司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公司注冊事項包括:
名稱;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冊資本;
(五)公司類型。
(六)經營范圍;
(七)經營期限。
(八)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
公司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個公司只能用一個名字。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
公司住所為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只能有一個住所。公司的住所在其公司登記機關管轄范圍內。
股東出資方式應當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但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名義、商譽、特許權或者有擔保的財產出資。
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
公司經營范圍的條款參照國家經濟行業分類標準。
公司類型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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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主要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的文件,任職、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