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和小微利企業有什么區別?新政策和很多宣傳資料,有時談小微企業,有時談小微利企業。兩者有什么區別?
關于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是一個沒有嚴格定義的習慣性術語。目前,“小微企業”被比作“大中型企業”。如果要找一個比較接近的解釋,那就是2011年6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發布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將16個行業的中小企業分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種類型,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以理解為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關于小型和低利潤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的由來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是指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特定企業。其特點不僅體現在“小”,還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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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政策變化,小微利企業標準不斷提高,范圍不斷擴大。據統計,今年提高小微利企業標準后,符合小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比例約占全部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95%,也就是說,95%的企業在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小微利企業”。
因此,提醒大家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要記住稅法中的“微利”二字,并根據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判斷是否符合要求。
【/br/】小微企業和小微利企業最新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減稅政策的通知》中關于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可以概括為“一個努力”和“兩個擴大”。
“一個力”: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小型微利企業,減征25%的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分別減按5%和10%。
“兩個擴大”:一是進一步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將年應納稅所得額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300萬元;職工人數由原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增加到不超過300人;總資產由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5000萬元。調整后的小型微利企業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人,其中98%為民營企業。二是投資開辦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范圍進一步放寬,開辦科技型企業條件由“不超過200人”調整為“不超過300人”,由“總資產、年銷售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總資產、年銷售收入不超過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