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變更后要不要辦理變更業務登記?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股東變更后,必須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具體操作如下。
企業股東變更時,工商變更登記需要多長時間完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1萬元至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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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股東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司變更(重組)登記申請(公司備案申請)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和決定
(一)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
(2)變更住所、經營范圍、股東姓名或者名稱的,無需提交本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權比例,由自然人股東親自簽字,公司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空缺后可補)
4 .修改公司章程或修改公司章程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
(2)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提交文件;住所、經營范圍、股東姓名發生變更的,無需提交本文件。本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空缺后可補)
5 .批準或許可文件僅限于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文件,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
更換股東還需要
1股東向其他股東轉讓全部股份的,可以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
涉及本市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北京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
涉及中央國有產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中央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試點機構出具的《產權交易證明》;
涉及對外國有產權轉讓的,按屬地政府國有產權相關規定,提交產權交易機構出具的產權轉讓交割文件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產權轉讓批準文件)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還應當提交
(一)新股東主體資格證明;
②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割證明
3個技巧
(1)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股東將其部分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的,按公司章程辦理。
3 .公司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回復,并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項向其他股東發出的書面通知的,可以不提交股東會決議、決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裁定股權轉讓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憑證以及股東會決議、決定(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轉讓國有資產相關股份的,無需提交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