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注冊公司來說,一定有很多創業者想了解一下問題,那就是如果已經做了公司法人,還可以注冊公司嗎?其實很多老板名下都不止一家公司,所以今天就詳細的來為大家分析一下這一問題,帶領大家了解法人與注冊公司之間的相關信息。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公司法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意思就是說,一個自然人在注冊公司時,一次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可以理解為在注冊了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后,只要他在注冊公司時不涉及在同行中擔任法人,那么就可成立。雖說規定一人只能成立一家獨資公司,但一人卻可擔任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一個法人可以注冊多家公司:
一個法人是可以注冊多家公司的,只是只能注冊一家一人獨資公司,其他的需要是兩個股東以上的合資公司。在注冊獨資公司后,在注冊公司時只要不涉及在同行業擔任法人就可以,所以說同一法人可以注冊多家公司,不過是有限制的,只能一個獨資一個股份制。
相關法律規定,法人可能需就公司的違法、違規等行為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非法人可以舉證證明其對公司行為并不知情。也許很多人不是很理解,那么我們分兩種情況來說明:
1、由自己投資并經營的公司自己擔任法人:這種一般沒什么附加風險,只要合法經營,是不需要擔心的。
2、給非自己投資經營的公司擔任法人:這種情況可能存在的風險主要有兩種:一是公司經營違法,如果法人沒證據證明與自己無法,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刑事責任;二是公司經濟糾紛,如果法人無法證明自己沒有參與相關決策或簽署文件,那么就可以會被誣告為冒用公司名義進行的行為,那么全部的債務就會推到法人身上。
綜上所述,雖說一人可以擔任多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為了安全起見,對于不是自己投資并經營的公司,華廈投資建議大家不要隨便擔任法人,以規避可能存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