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一旦被稽查,補稅是小事,還要繳納大量滯納金和稅務行政罰款,構成犯罪的,更要承擔刑事責任!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公司老板個人銀行賬戶早已不是“安全”的。
稅務稽查越來越嚴厲
1、稅務稽查力度加強,稅收稽查抽查比例提高,主要打擊偷稅漏稅行為!
2、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在內的四部委共同部署開展打擊虛開騙稅違法犯罪兩年專項行動,打擊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只為虛開發票的“假企業”、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退稅的“假出口”。
稅務已經打造了稅收分類編碼和納稅人識別號的大數據監控機制。今年可能將有更多企業因為歷史欠賬虛開發票被識別出來,請大家遵守稅務法規。同時,高工資、多渠道、多類型收入的人群將會面臨嚴查!
2019個人銀行賬戶,進賬多少會被查?
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第3號發布)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一、資金大額交易會被嚴查
★簡單來說,這三種情況會受到監管:
1、任何賬戶的現金交易,超過5萬。
2、公戶轉賬,超過200萬。
3、私戶轉賬超過20萬(境外)或者50萬(境內)。
二、可疑交易會被嚴查
金融機構發現或有合理理由懷疑客戶及其資產有違法嫌疑,或者發現客戶試圖進行的交易與洗錢、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相關,發生以上情況,不論所涉資金金額或者資產價值大小,應當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企業涉及這6種情況要小心:
1、規模很小的企業,卻搞出上千萬的流水。
2、資金轉入轉出有異常,比如分批轉入集中轉出,或者集中轉入分批轉出。
3、經營范圍或者經營業務,跟資金流向沒關聯度。
4、公戶短期頻繁且大額的給個人轉賬,或公戶短期經常收到與業務沒啥關系的個人匯款。
5、頻繁開銷戶,并在銷戶前有大量資金活動。
6、閑置很久的賬戶,突然啟用,并且有大量的資金活動。
三、微信、支付寶收款也會被查
同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發〔2018〕125號),今年1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也要提交大額交易報告了。
也就是說,2019年1月1日起,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轉賬出現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已經開始受到嚴查,各種形式的私人轉賬交易都在有關部門的監管范圍之內。
小編提醒大家:四大部門對個人賬戶稽查是毫不留情的。個人賬戶走款已成為嚴查的風險點,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盡量避免私賬,降低稅務風險。人在江湖漂,還是謹慎一些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