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圖帶大家了解公司注冊和公司注銷的難易程度
既然注銷公司這么麻煩,那么任由它自生自滅可取嗎?這就大錯特錯了,國家對于不注銷、不報稅的公司早有處罰規定!不依法注銷的公司可能面臨被吊銷的后果,但吊銷營業執照不等于企業注銷。
注銷和吊銷的區別
注銷:是指符合法定條件的企業經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并經過規定清算程序后主體資格消滅。公司消失,法人資格合法終止,所有員工遣散,所有銀行的錢收回,所有債權債務結束。注銷是合法行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經營的妥善處理方式。
吊銷:是指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政規定,工商行政部門強制停止其經營活動的行為。吊銷是一種行政處罰,吊銷后公司喪失經營資格,但在吊銷后注銷前,公司依然存在,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不過不得開展經營業務。
不依法注銷面臨處罰
1、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2、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將會進入工商系統黑名單,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并且被列入“黑名單”不能設立新公司;
3、嚴重影響公司所有股東的信用。
綜上所述,讓公司自生自滅就會留下“信用污點”,為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公司注銷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執行,不可懈怠。此外,銀行賬戶一定要辦理注銷,不然即使公司已經注銷了,后期銀行盤點起來也可能把企業納入異常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