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反映了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它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補貼款;
2、應收的各類政策性退稅、待抵扣的稅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比如公司幫員工墊付的醫藥費等);
4、備用金(也就是向企業各職能科室、車間等部門科室撥出的備用款項);
5、支出的各類保證金(比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等);
6、預付賬款轉入(這里的預付款項分2種情況,一種是有確鑿證據表明其不符合預付賬款性質的金額,另一種是因供貨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已無望再收到所購貨物的金額);
7、本部與分子公司間的資金往來。
其他應收款不是“雜貨鋪”,長期掛賬有很大的風險,以下這4種情形,大家千萬要引起重視。
情形1:個人借款掛賬。部分企業無償為股東等個人提供借款,并通過“其他應收款”長期掛賬。
提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企業借款給股東等個人并于當年會計年度終了不歸還的,應當根據上述政策規定計征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
另全面營改增后,借款屬于“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因此企業無償為個人提供借款還應當視同銷售服務,應當繳納增值稅。
情形2:隱藏不合理交易。某些股東利用“其他應收款”隱藏不合理的交易、占用企業資金。
提示:往來賬戶和關聯交易都是稅務稽查的重點,企業這種行為一旦被查處,不僅要補繳稅款,還將面臨滯納金和罰款的損失。
情形3:隱匿收入。“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正常情況下余額應該在借方。部分企業將收入先掛入該科目的貸方,再從借方沖銷,達到隱匿收入、逃避稅收的目的。
提示:企業利用“其他應收款”科目隱匿收入,屬于通過少列收入的手段達到少繳應納稅款的目的,這種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情形4:隱藏短期投資。有的企業在資金較為充裕的情況下,會利用多余的資金進行短期投資,部分企業利用各種借款將短期投資通過“其他應收款”核算,隨后逐一收回沖銷,而獲取的投資收益則被企業截留。
在稅務稽查如此嚴格的當下,其他應收款就像一個燙手的山芋一般顯眼,稅局和證監會格外注意,因此各位老板們一定要明晰關于其他應收款的相關事項,不要產生紕漏。
1、屬于員工借支業務的。(營改增全面實施以來,無償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貸款視同銷售,還要繳納增值稅。)
2、屬于挪用資金的。
3、屬于無票支出的。
4、屬于無法收回的款項的。
5、利用 “其他應收款”虛列的成本費用。
6、隱匿收入。(有些企業為了隱匿收入、逃避稅收,通過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中先出現貸方金額,然后再從借方沖銷的方式,把銷售收入隱藏在這個科目里)
7、私設小金庫。(把其他應收款當成不斷輸入資金的小金庫,比如把企業根本不存在的員工借款存在小金庫里)
8、將其他應收款作為“現金”科目的現金長短款的備抵款項。
9、利用其他應收款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10、企業通過其他應收款隱藏短期投資、截留投資收益。
隨著金稅三期和稅務監管的程度越來越強,企業報送給稅務部門的數據將與社保、工商、銀行、公安、社保中心等部門的信息進行交叉比對,企業利用其他應收款進行虛假做賬申報,后果非常嚴重。公司掛賬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根據企業實際業務發生情況,符合會計準則的條件下及時清理及平賬,,不要在“其他應收款”上犯錯。
我們將安排CPA注冊會計師,為企業提供免費賬目、報表審計,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定制企業財務顧問服務。在起到稅務籌劃的同時,讓您企業的賬目合理合法。
趕快聯系您身邊的華廈企業顧問或撥打18896951607進行咨詢,幫您出具詳細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