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節稅的角度看,如果以自然人股東的身份成立公司,經營所得首先要繳25%的企業所得稅,在將剩余利潤分配給股東時,還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這樣算下來,利潤的40%都用來繳交稅,最后只有60%分配到自然人股東手里。
如果先由自然人股東注冊投資公司,再由投資公司注冊成立實體企業進行經營呢?將利潤分配給投資公司,這個人所得稅不用繳了。所以,這種操作方式的節稅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
其次,我們從公司管理的角度看。現在不少老板會投資很多企業,有的甚至跨行業經營。如果全部以股東個人的名義投資,那么作為股東直接管理很多企業也不現實。所以,先注冊投資公司,然后以投資公司的名義投資設立這些實際經營的企業,老板直接管理投資公司,投資公司管理下屬企業。投資公司可以設置采購、銷售、研發、資金等部門,統一管理下屬企業采購、銷售等業務,便于企業的高效運作,節約成本,形成規模效應。
最后從企業并購的角度看,注冊投資公司有利于企業通過兼并收購快速擴張,遇到合適的機會,以投資公司的名義收購其他企業,比以單個企業的名義往往更具有優勢。至于投資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只要不是實際從事經營業務,一般而言沒有具體要求,建議注冊資本2000萬元-5000萬元之間。
因此注冊投資公司對于企業家來說是存在很多優勢的,如果您需要代理注冊投資公司,歡迎咨詢上海華廈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3touti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