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訂合同
客戶與會計公司接觸洽談,簽訂代理記賬協議書面委托合同,確定服務項目及費用、支付時間和方式等。為委托單位進行建帳、建制、建檔;)交接憑證(每個月末25日至次月初2日)。委托單位上門交接做帳單據、憑證,包括費用、成本、收入開具的記帳聯、銀行往來單據、以及銀行對賬單等。單據交接由委托單位填寫“X年X月代理記賬原始憑證交接表”并簽名;二、接票(時間:每月20號-30號) 每月的固定時間(具體按合同規定),由客戶提供原始單據,為委托單位進行建帳、建制、建檔;)交接憑證(每個月末25日至次月初2日)。委托單位上門交接做帳單據、憑證,包括費用、成本、收入開具的記帳聯、銀行往來單據、以及銀行對賬單等。單據交接由委托單位填寫“X年X月代理記賬原始憑證交接表”并簽名;三、做賬 做帳(每月25日至次月5日)。本公司記帳財務對票據進行進一步整理,對票據存在的問題與委托單位進行溝通,據此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記帳憑證、使用財務軟件進行錄入、記賬,審核會計對記賬會計做帳結果進行審核,包括票據完整性的審核,往來賬的核對,并對委托單位的賬務問題的隱患給予準確評估。在所有賬務審核無誤后,結賬、出具財務報表、填制納稅申報表。五、報稅(時間:每月1號-10號) 根據各地稅務機關的要求,會計公司安排人員負責納稅申報工作!有的地區稅務機關采用了網上納稅申報系統,相應的會計公司也一般會采用。六、回訪(時間:每月10號-20號) 由會計公司返回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會計資料,與出納對賬,安排下月工作。 總結如下:接受會計咨詢單位談委托事宜—簽訂書面委托合同—結算委托代理費用—承接代理會計記賬業務—接受會計原始憑證—審核會計原始憑證—填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代理納稅申報—移送會計資料—定期客戶回訪—接受客戶投訴。 屆時客戶將當月做帳票據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將安排外勤會計到客戶指定地點收取當月做帳票據,并對票; 對于新設立的從來沒有做過財務會計工作的客戶,我們將幫助他們:開立會計帳戶,建立會計核算體系; 記帳會計對客戶票據進一步整理; 審核會計對記帳會計做帳結果進行審核; 外勤會計將審核會計填制的稅收繳款書交到客戶開戶銀行,劃轉稅款; 外勤會計到國、地稅稅務所上門申報; 專人負責網上稅務申報、個人所得稅重點納稅人申報; 由本公司返回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與出納對賬,安排下月工作; 及時反饋給客戶稅務最新的各項政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