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在生產或者銷售的產品的包裝上標明他人的專利號。
2、未經專利權人同意,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未經權利人許可,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致使合同所涉及的技術被誤認為他人的專利技術。
4、偽造、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如果專利權是假冒的,則應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其權利。首先要注意的是,專利雖然屬于知識產權,但侵權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和專利行政部門而不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界定的。所以,在起訴法院維護權利之前,我們可以嘗試先與侵權人協商。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提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要求相應的賠償。否則,我們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專利許可費,并就以前的侵權行為獲得一點賠償。
如果專利侵權嚴重,并且侵權人沒有改正,那么相應的侵權人將受到嚴重的打擊,特別是一些重要的發明專利,侵權專利技術將根據專利的時間和侵權人的收入來衡量賠償金額,那么對侵犯發明專利的一般賠償是多少?如何解決侵犯他人專利技術的問題?
1、應當根據債權人因侵權而遭受的損失計算。權利人因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用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專利產品銷售額的減少額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的計算。
2、賠償金額應當根據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確定。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用被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額乘以每一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
3、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取得的利益難以確定,可以參照專利許可費,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種類、侵權人的性質、侵權的情節、專利許可費的數額、專利許可的性質和范圍,按照專利權使用費的一至三倍合理確定賠償金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種類、侵權人的性質和侵權的情形,一般地根據專利權的種類、侵權人的性質和侵權的情況,賠償金額最多不得超過50萬。
簡言之,假冒專利,我們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問題,但如果我們不能協商,那么只能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假冒專利刑事責任沒有規定,法律上還有完善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