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的開具是實現其使用價值、是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環節,發票開具是否真實、正確、完整,直接關系到是否達到發票管理的預期目的。成都公司普通發票開具的管理有哪些呢?
成都公司普通發票開具的管理內容:
1、銷貨方按規定開具發票。銷售商、提供服務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的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扣繳義務和收購單位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還要認真檢查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是印制不清楚、有無錯號、缺頁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
(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后,需要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字跡清楚、內容真實,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涂改、挖補、撕毀。
(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并且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沒有通過稅務機關批準,不能拆本使用發票,不能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4)填開發票的個人以及單位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
(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需要通過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且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之后的存根聯要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2、購買方按規定索取發票。
以上就是成都公司普通發票開具的管理內容,如還有疑問,可上中政財稅官網進行詳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