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作為最好的一年,減費降稅政策就成為了今年最好的稅收工作。很具一系列稅務問題的展開,國家落實了19年稅務企業所得稅的征繳稅優惠政策。出現在很多最新公告。
針對這一政策,中政財稅的專家站在專業、客觀的角度,就18年、19年匯算清繳的政策進行對比,分步一一解讀。一、小微企業的確認標準。18年,小微企業的確認標準是:工業企業人數不超10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資產總和不超3000萬。其他企業人數不超8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100萬,資產總和不超1000萬。調整為19年的:企業人數不超300人,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300萬,資產總和不超5000萬。就小微企業的標準來看,資產總額和年應納稅所得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稅負降低。按照新規定,企業實際稅負將從原來10%降到5%,稅負比原來降低了50%。舉個例子。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稅120萬。按老的標準來看,企業不屬于小微企業,不享受小微企業的所得稅減免政策。但是現在按照最新政策來看的話,需要分段計算。具體是:小于等于100萬元以下的部分,需要繳納5萬元,100萬元至120萬元的部分,需要繳納2萬元,當年應繳納企業所得稅7萬元,而不是用120萬元直接乘以10%來計算。這也是會計經常容易犯錯的地方。
企業預繳時享受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年度終了超過小微企業的標準。企業在預繳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申報預繳時均可以預先享受優惠政策。但是,對于超出小微企業標準的企業,在匯算清繳申報年度企業所得稅時,需按照正常稅率申報,不享受減免。例如:A企業年應納稅額300萬,人數80人,資產總額500萬。符合小微企業的標準,按照小微企業的標準來申報匯算清繳。但是如果A企業年應納稅額800萬,人數80人,資產總額500萬。雖然資產總額和人數符合,但是年應納稅額超過300萬,就不能按照小微企業申報年報了。這三點全部符合的,才能算是小微企業。
以上內容就是企業在最近所出的新的稅務公告,這些內容我相信是每個企業都喜歡關注的問題。想要了解更多的稅務咨詢,就可以撥打中政財稅的在線客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