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受到了很多人多額關注。下面就以電商知識產權為例,給大家講講有關知識產權的內容!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一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后出現的。
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一直是廣受關注的一個話題,在實施起來的時候,并不是一件輕松之事,但是,我們總不至于因為挫折就選擇退縮吧?
阿里巴巴集團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表示:“當前,電商知識產權保護出現了四大新難題:一是假貨‘洼地效應’凸顯。二是制售假產業化全球化態勢愈演愈烈。三是濫用法律與平臺規則漏洞進行惡意投訴現象突出。四是制售假者被制裁少且輕。”
鄭俊芳表示,對于產權想要實現有效保護,應當提高違法成本,像治酒駕一樣治假。用其原話來說,“治理假貨也要加大處罰力度,并通過全鏈路的記錄加上中間大量的檢查,及時發現,使人不敢有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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