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在的全球化時代,很多企業開始了商品全球化,由此會出現國際交流,成都的很多企業就會開始申請有獨特、創意的英文商標來吸引國內外顧客的眼球。讓自己的企業商標用中文和字母結合起來的品牌,以此增加商品名稱的國際化程度,促進商品的銷售。那么企業在注冊商標時,對于注冊英文商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項呢?下面中政財稅小編為大家介紹關于英文商標五種情況容易被駁回。
1、含有國家名稱或著名城市的英文商標名稱容易被駁回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1)項、第(2)項及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我國及外國的國家名稱、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國外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因此,含有國家名稱及著名城市名稱的字母商標一般會被引用上述條款駁回。
2、英文商標含義負面易被駁回
部分具有具體含義的字母商標,因含義不符合我國的公序良俗和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格調低下,作為商標注冊易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而不能注冊。
3、英文商標字頭近似易被駁回
因為英文字母的稀缺性,字頭的組合較為有限,商標申請人為了達到突出字母商標顯著性的目的或讓字母商標中凸顯企業名稱縮寫等,在申請的字母商標中凸顯了英文字頭容易造成商標近似。
4、與中文譯意商標相同的英文商標易被駁回
具有具體含義的字母商標在進行注冊時,除了對字母要素進行審查外,還要就其中文含義進行審查。因此有些字母商標因為其具體含義與已注冊或申請在先的中文商標相同而被駁回。
5、含有國際機構縮寫的英文商標易被駁回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五項規定,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近似的,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及近似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因此,字母商標不能與上述提到的國際組織名稱相同及近似,否則,不但不得注冊,甚至不能使用。
現在成都的很多企業都選擇使用獨特創意的英文商標,這樣即可以更好的避免自己商標與別人商標的重復,也能彰顯產品的獨一無二,讓商品得到更好的銷售,小編想要提醒大家:在注冊公司后,也要留意英文商標注冊的注意事項,否則,即使再好的商標,也無法注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