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財稅小編相信大家對于稅收違法“黑名單”應該都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它的厲害之處。那如果不小心被列入了稅收違法“黑名單”,要怎么處理呢?不要著急,中政財稅小編會給大家答案。在知道這個答案之前,中政財稅小編先帶大家來了解一下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的內容和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的后果,讓大家更清楚明白。
一、稅收違法黑名單都要公布哪些內容?
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的內容包括兩方面內容:
1、案件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對于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公布其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負有直接責任的財務人員的姓名、性別及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數字);對于當事人是自然人的,公布其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隱去部分數字)。
2、案件的主要違法事實、相關法律依據、處理處罰情況和是否移送司法機關等信息。
二、被列入“黑名單”后的納稅人將會受到哪些影響或懲戒?
1、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
2、對欠繳查補稅款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規定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納稅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3、稅務機關將當事人信息提供給參與實施聯合懲戒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依法對當事人采取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
為推動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強大合力,國家三十四個部委聯合簽署了《關于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2016版)》,對以下二十八項懲戒措施及操作程序進行了明確,分別為:
(1)強化稅務管理,通報有關部門;
(2)阻止出境;
(3)限制擔任相關職務;
(4)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
(5)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
(6)社會公示;
(7)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8)強化檢驗檢疫監督管理;
(9)依法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10)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
(11)限制證券期貨市場部分經營行為;
(12)限制保險市場部分經營行為;
(13)禁止受讓收費公路權益;
(14)依法依規限制政府性資金支持;
(15)從嚴審核企業債券發行、依法限制公司債券發行;
(16)依法限制進口關稅配額分配;
(17)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布;
(18)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
(19)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20)依法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21)依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
(22)對失信注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
(23)撤銷榮譽稱號,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24)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
(25)強化外匯管理;
(26)限制在認證行業執業;
(27)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限制獲得認證證書;
(28)其他。
三、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后要怎么辦?
1、符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當事人,能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經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決定,只將案件信息錄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統,不向社會公布該案件信息。
2、案件信息已經向社會公布后,當事人符合前款規定的,經實施檢查的稅務機關決定,停止公布并從公告欄中撤出,并將繳清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的情況通知實施聯合懲戒和管理的部門。
3、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滿2年的,停止公布并從公告欄中撤出。
中政財稅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及時交夠應繳納的稅款,千萬不要被列入稅務違法黑名單,后果是你承受不來的。如果還有問題的話,就找中政財稅小編好了。